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10261

10261.“又取橄

10261.“又取橄榄油”表主的属天神性良善。这从“油”和“橄榄”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参看886, 4582, 9780节);“橄榄”是指属天之爱,如下文所述,因此,“橄榄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或也可说,属天良善。它被称为主的神性属天良善,是因为在天堂,一切本质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的神性。
  不过,要知道,就本身而言,主的神性良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它是无限的,包含无限的事物或无限的特性在里面。无限之物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为它所包含的无限事物或无限特性构成一体。但该良善被区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由于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接受它的不同方式。当被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和世人接受时,它被称为属天的神性良善;而当被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和世人接受时,它被称为属灵的神性良善。因为天上的所有天使和地上的世人以各种或不同的方式接受作为一个整体的主的良善,或说主的独一良善。打个比方说,这就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尽管就本身而言,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仍照着一年四季和一天四个时间段而各不相同,在地球上的每个地区也不同。热和光的这种变化不是由太阳引起的,而是由地球绕太阳公转并绕其轴自转时的变化引起的;因此,接受才是决定性的因素。此外,同样的光在每个物体上照着它被接受的方式而各不相同,由此产生不同的颜色。由此可见为何主的神性良善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是无限的而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
  “油”表示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橄榄”表示属天之爱,“油”表示对这爱的感知和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油”和“橄榄”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撒迦利亚书:
  先知看见了一个纯金的灯台,灯台上有七盏灯,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碗的右边,一棵在碗的左边。他对天使说,这两棵橄榄树是什么意思?这两颗橄榄果在两个金管口是什么意思?他说,这些是两个橄榄之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2, 3, 11, 12, 14)
  这些预言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知道,除非他通过内义知道“一个灯台”表示什么,“一棵橄榄树”又表示什么。“一个灯台”表示属灵天堂,灯台上的“灯”表示那里的神圣真理(参看9548, 9551, 9555, 9558, 9561, 9684节)。从这些含义清楚可知,“一棵橄榄树”表示由对良善的感知和情感所生的属天国度,“橄榄果”表示那里的神圣良善,它们的真理由“橄榄之子”来表示。“两”表示这个国度的内在和外在部分,以及结合。
  在下列经文中,“油”和“灯台”具有相同的含义,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以赛亚书:
  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橄榄木(或油木)。(以赛亚书41:19)
  经上之所以提到“香柏树”和“橄榄木(或油木)”,是因为“香柏树”表示属灵良善,“橄榄木(或油木)”表示属天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在旷野种这些树”表示种在教会之外的地上,因而种在外邦人或外邦民族当中。
  何西阿书:
  他的枝条必伸展出来,他的荣美如橄榄树,他的气味如黎巴嫩。(何西阿书14:6)
  “橄榄树”在此也表示属天良善,“黎巴嫩”表示属灵良善,因此“黎巴嫩”和“香柏树”在意思上是一样的,因为黎巴嫩是一片由香柏树组成的森林。
  以赛亚书:
  它必这样在地中间,在万民中间,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收割完葡萄园后再去摘取葡萄。(以赛亚书24:13; 17:6)
  经上之所以用“打过的橄榄树”和“收割完葡萄园后再去摘取葡萄”来作比较,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处于属天良善的教会,“葡萄树”表示处于属灵良善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同样,凡论述属天之物的地方,也论述属灵之物。此外,“属天”这个术语论及良善,“属灵”论及真理(参看9263, 9314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这两个术语也论及葡萄树和橄榄树。“葡萄树”表示属灵教会及其良善和真理(参看1069, 5113, 6376, 9277节)。
  因此,“葡萄树”和“橄榄树”在别处被一并提及,如下列经文,诗篇:
  你妻子在你的房子旁边,好像多结果子的葡萄树;你的儿子围绕你的桌子,好像橄榄栽子。(诗篇128:3)
  哈巴谷书:
  虽然无花果树不开花,葡萄树上无出产,橄榄树的农作物令人失望。(哈巴谷书3:17)
  阿摩司书:
  你们许多的园子和葡萄园,你们的无花果树和橄榄树都给剪虫吃尽了。(阿摩司书4:9)
  此处之所以也提到“无花果树”,是因为“无花果树”表示外在教会的良善(5113节),而“葡萄树”表示内在属灵教会的良善,“橄榄树”表示内在属天教会的良善。同样的例子也出现在其它地方。
  由于“橄榄木或油木”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所以圣殿圣所中的两个基路伯是由橄榄木或油木做成的,双门、门楣和门框也是(列王纪上6:23, 31, 32)。因为圣殿中的圣所代表属天良善所在的至内层天堂,因此圣所中的一切都表示属天事物。那里的柜子由于圣所为之存在,故表示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参看9485节)。
  此外,圣殿对面的“橄榄山”和“橄榄树”具有相同的含义,就像“黎巴嫩”和“香柏树”具有相信的含义一样。所以为叫主在世时所做的一切,尤其神性属天事物能在天堂被代表,主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经常在橄榄山上,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路加福音:
  耶稣每日在殿里施教,夜里则出去到名叫橄榄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别处:
  耶稣出来,照习惯往橄榄山去。(路加福音22:39)
  这山正对着圣殿(参看马可福音13:3; 马太福音24:3)。
  “橄榄山”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撒迦利亚书,在那里,经上说:
  耶和华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祂在那里与列族争战。这山必裂开,一半朝东朝海,成为极大的山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撒迦利亚书14:3, 4)
  此处描述的是当主在世上,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时,天堂和教会的状态。祂与之争战的那里的“列族”是指来自地狱的邪恶;祂的脚所站立的“橄榄山”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为祂凭这良善而争战并战胜;“山朝东朝海裂开,成为极大的山谷”表示天堂和地狱的分离,“它向北向南挪移”也是这个意思;那些生活在真理之光中的人就被说成是在“南方”,那些生活在对良善的爱中的人被说成是在“东方”;而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则被说成是“朝海”,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则被说成是“朝北”。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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